日前,经安庆市监委批准,潜山市纪委监委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受理室原主任余同华(兼任会计、出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余同华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套取单位公款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单位财务监督管理不严的漏洞,骗取、侵吞单位公款据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
余同华身为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法纪意识淡漠,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潜山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余同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