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庆市监察委员会批准,潜山市纪委监委对潜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四级主任科员汪斌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汪斌圣任潜山县人防办工程技术股股长和潜山市(县)人防管理股副股长兼人防管理站站长、市人防办四级主任科员期间,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审核同意符合建设人防工程条件的有关项目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存在“以收代建”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在计算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汪斌圣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淡薄,滥权妄为、贪欲无度、底线失守,将手中权力当作牟利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潜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汪斌圣开除党籍处分,由潜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