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塔畈乡党委开展了巡察。11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塔畈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多次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及时召集相关部门推进整改,同时与市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措施。乡党委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以及在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限,并找出问题症结原因,提出整改具体措施,列出完成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16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新制定制度3项,修改制度2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全不深不透问题。
一是经征求各分管领导意见并认真梳理,科学合理制定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每季度至少学习3次,并加强交流研讨。二是将学习作为党委(或扩大)会议的第一项议程,及时学习贯彻党的理论、政策、方针和重大重要会议精神;2022年12月14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12月17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2023年1月17日机关党支部举行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同时就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三是自巡察反馈以来,经加强督促检查和审核把关,会议记录基本做到及时记录,内容全面完整、真实准确;2023年2月2日,召开业务技能提升培训会,对党政办、宣传办、组织办等担任会议记录岗位人员进行培训,重申会议记录工作要求。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主动问题。
一是经核实,2021年1月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后,对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度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同时进行了总结。二是2022年12月12日乡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党委书记就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进行“回头看”作专题研究部署,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根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了整改落实责任、目标、任务、时限“四清单”。乡党委书记结合工作开展了谈心谈话,持续督促整改落实,将落实“回头看”工作与整个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一体推进。三是班子成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分管领域中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及时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并跟踪督促落实。
2.关于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不够优化问题。
(1)针对重点领域把关不到位问题。
一是2023年2月21日召开民主生活会,乡领导班子及成员就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存在的问题作了深刻检视,提出下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增强了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3年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2023年人代会、党代会报告,在征求各分管领导及二级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完善后,均召开了党委会议专题讨论审核,强化了对重点领域的把关,保证了报告的高质量。
(2)针对党委议事不规范问题。
一是结合市委组织部相关工作要求,经乡党委会议研究,于2022年11月10日出台了修订完善后的《塔畈乡党委议事规则》《塔畈乡“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及集体决策工作制度》,已印发至各村、乡直各单位,并报市委组织部。二是建立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会议记录审阅把关制度,强化对会议记录的检查把关,并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要求会议记录内容必须全面完整、真实准确,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精准把控,对症下药地提升议事过程和记录的规范性。
3.关于信访态势压力超常,工作机制不够完善问题。
(1)针对信访量居高不下、复杂案件经久难息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使干部职工更好地把握信访工作规律,提高对信访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源头治理意识。二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2022年9月至10月,多次召开重点信访事项协调会;2023年2月2日,召开信访维稳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工作;2023年2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当前信访工作。三是积极化解信访案件,2023年以来,成功化解1起涉法涉诉类信访积案和1起初信初访件。
(2)针对工作机制不健全、矛盾化解方式简单问题。
一是落实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制度,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对重点信访事项,乡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召开信访事项调度会;战时机制运行时,各村每日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会议,乡定期进行调度;坚持公开接访制度,制定每月领导接访值班表,每日至少1名领导干部在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接访,协调处理群众来访事项。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2022年10月,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线上法律知识竞赛;2022年12月,综治中心、司法所深入彭河学校及各村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12月8日到冯冲村乐龄学堂开展“弘扬宪法精神,走进民法典”专题宣传,冯冲村成功创建2022年省级民主示范村。
4.关于乡域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问题。
(1)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少数村债务包袱较重问题。
一是三变和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目前10个村已完成三变改革,11个村全部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二是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步增长,2022年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超过37万元,收入超50万元的有3个,板仓村、塔畈村收入均超过15万元。三是加强对村集体公司财务收支规范化管理的指导培训,2022年12月5号,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与裕农通平台衔接会议”,组织各村书记、报账员深入学习了村内工程规范化管理及潜财农(2020)27号文件精神。四是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天民健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度进行清产核资清查,对呆账、坏账及时规范处置,杜绝空头与体外循环。五是各村通过对接帮扶单位,以及利用村集体经济收入正在逐年化解村级债务,2022年西河村、新安村化解以前年度债务约10万元,各村均已根据本村实际制定了债务化解方案,争取3年内基本完成化解目标。
(2)针对“茶旅融合”没有走实问题。
一是已聘请专业规划设计团队来我乡实地考察并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旨在谋划谋细彭河片区茶旅融合项目,并督促彭河、倪河、西河村加大农户茶园的流转力度和面积密度,为绿茶产业基地的扩规提质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大塔畈片区新兴白茶基地的投入,多措并举在体元、冯冲、新安、塔畈等村集体白茶基地实施水肥一体化项目,新建各类蓄水池、机井等,进一步补齐抗旱短板,提高白茶成活率。三是结合春耕备耕工作,实地走访5家茶企,并已对接市茶叶站3月份开展一期茶叶种植生产培训班;2023年2月8日、21日,乡党委书记带队到西河村调研指导大众避暑民宿的创建。四是稳步推进民宿发展,西河村正在实施民宿创建的有两户。同时,西河村两委正积极谋划,通过“村集体经济 农户”的方式,流转农户闲置房屋,打造大众避暑民宿群。
(3)针对对接乡村振兴产业谋划不主动问题。
一是2022年9月,按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开展资源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全面摸清资源资产底数、现状;全年共开展8个村的村庄规划修编工作,已形成初稿,为项目谋划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组织外出学习交流,6月10日,彭河村两委到黄柏学习羊肚菌种植经验;9月2日,乡党委书记带队去天柱山、水吼、岳西鹞落坪、石关学习清凉避暑游民宿群考察学习;11月1日,塔畈乡考察团一行赴天柱山、岳西考察学习。三是重点着力产业项目谋划,11月邀请规划设计院对冯冲“云上蒲谷”和倪河“茶旅融合”项目进行规划,并通过多次会议商讨研究,产业类项目完成从“小而散”到“大而精”的转变,从最开始的17个1740万元到最终审定的9个5260万元,产业项目资金占比67%,目前已交市级审核。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中存在的问题
1.关于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打折扣问题。
(1)针对“四议两公开”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已组织党建办、民政办到各村就“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收集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向,结合2022年度村级综合目标考核,对各村执行“四议两公开”情况进行反馈、评分,及时对程序偏差进行纠正,收集归档公开资料。二是2023年2月16日,结合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训会议,开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培训,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四议两公开”有了进一步认识,更加明白了工作程序以及工作要求;建立了月检查、季通报的工作制度,将党务、村务公开工作纳入每月检查内容,并在每季度调度会上进行通报,以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2)针对村监督委“角色”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履职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监督的内容和监督方式。二是建立了报告制度和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定期研究村务监督工作,审查村集体财务支出情况等;乡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例会,分析并解决村务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掌握村务监督情况。每季度向乡纪委书面报告村情民意和村务监督工作情况。三是召开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纪检委员)培训会,组织财政所、民政办、组织办等部门就相关业务进行培训和讲解,提高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纪检委员)的思想素质和监督水平。
2.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
(1)针对经营性资产闲置、农地资源抛荒问题。
2022年9月,将集镇安置点除1栋外,其余2-4栋共36间均对外公开出租,租户共24人,租金134346元;2022年9月,乡扶贫就业扶贫车间由潜山市锦泰茧丝有限公司租用,租金10.2万已打入乡账户。
(2)针对工作中不够“较真”问题。
一是通过2023年1月16日党委扩大会议、2023年1月19日财政所例会,已安排会计人员对往来资金账户进行清理,对应付未付、应结未结的款项进行结算,对坏账、呆账按照规定和制度批准予以核销。二是对因换届变动的村集体公司注册法人,一律按照实际进行变更,同步开展财务移交工作。
(3)针对乡村环境整治力度不到位问题。
一是去年8月份开展了塔畈北部片区控制性规划设计并通过市专委会评审,启动了10个村的村庄规划设计,并已取得成果初稿。二是联合应急办、城建所、资规所实地开展集镇建设巡查和群租房安全排查,对2户群租房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三是继续安排140户旱厕改造,改变辖区内脏乱差环境。四是主动对接了主管部门,对第三方保洁公司塔畈项目经理人选进行了调整,压紧压实了常态化保洁工作责任。
(4)针对低保人口动态调整显被动问题。
一是利用显示屏、横幅、微信群、朋友圈,以及入户开展工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法规政策,不断提升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二是召开民政业务知识培训会,对当前的低保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低保申报程序及一系列规范性操作进行了培训。在2022年对村级综合目标考核中,将民政低保动态调整作为考核内容之一。2023年2月,成立由乡纪委牵头、乡民政办、财政所等部门为成员的低保督查审核小组,分别前往11个村开展低保核查,并分村召开村两委会议,对低保政策、低保评审程序、低保公示等方面进行了深度指导。三是对全乡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保障对象的有关情况,凡是有群众举报和通过调查,生活比较富裕,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及时将其退出低保行列。此次低保动态调整以来,全乡共计清退低保229人,新增低保52户73人,类别调整113户145人。四是对新增低保、动态调整、退保等,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公开,每月低保资金打卡后,均将低保资金打卡清册表以及低保长期末端公示于村级宣传栏,并上传到小微权力平台和塔畈乡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公示。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财政预算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财政预算制度,2022年11月25日召开专题财政预算编制会议,讨论2023年预算编制安排,科学、客观、详细地制定下年度预算,2023年2月23日由人大主席团对2023年预算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依规在人代会上通过;冯冲村小河整治工程在退宅还耕结余资金列支,不占用预算资金。二是每月填报三公经费统计表,合理安排年度三公经费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三是财政所组织职工学习《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安徽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学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科目的基本科目名称和说明,确保以后的记账工作严谨、规范。
(2)针对政府支出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乡理财小组集体审签财务制度,严格落实乡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审核要求,2000元以上开支执行乡党委会研究程序,每次支付相关费用均经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二是对政府开支进行梳理,重点核查防疫物资、办公用茶、公车运维费等开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置,不合理的坚决纠正,属正常实际开支的落实好入账程序,规范好记账凭证。今后将逐步落实季度梳理、半年自查、年度整改等的制度,加强支出管理的“回头看”工作,持续提高支出管理能力、发挥管理成效,不断规范政府支出。
(3)针对“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已对反馈问题进行核实和完善,杏花村疫苗接种、核酸检测运输费13200元,补开增值税发票;西河村广告牌补充验收、材料清单入账;冯冲村茶厂收益每年全部上缴至三资户;彭河村资产收益分红通过塔畈乡扶贫资金专户代发,已通过银行调取到代发成功回单。二是已组织培训,提升报账员业务能力,2022年12月15日召开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暨裕农通平台对接培训会议,2023年2月16日召开塔畈乡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训会,分别对村报账员、书记、监督委进行了业务培训。
(4)针对村级集体(产业)公司未监管问题。
一是已统一聘请第三方(德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全乡各村集体公司财务进行清理,设立财务档案,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统一代理记账。二是已研究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各村明确一名财务会计(由村财务报账员兼任),负责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由乡财政所加强对村公司财务档案日常监管,明确专人对村公司财务进行规范管理。三是对各村集体公司承揽本村工程的议标结算、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清查。
(5)针对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举一反三,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潜财农村〔2019〕127号《潜山市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和潜财农〔2020〕27号《关于〈潜山市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解释》等文件。二是全面核查现任村干部、监督委成员参与承揽本村工程情况,9个村无违规情况,周祠村、彭河村情况已核实,已对相关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已组织核查工程量变更、代缴或多结算税金等情况,对多结算税金在工程尾款中予以扣减,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再次发生。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中存在的问题
1.关于党委落实党建责任有折扣问题。
(1)针对党委抓基层组织建设有疏漏问题。
一是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查摆了在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并提出了下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二是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分管领域和联系村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三是对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诚信茶叶种植合作社2022年10月份吸收一名正式党员进入该非公企业党支部,现人数符合要求;结合村委会掌握和党员自报,对大学生党支部党员进行全面摸底,对工作单位有党组织和户口不在本地的党员坚决予以转出,2022年9月30日以来转出党员4名,下一步将持续进行滚动摸排,将能够转出的及时转出,同时加强教育引导。
(2)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上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2023年2月9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23年2月3日,结合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部署会,再次对各村党务工作者进行发展党员业务培训,重申工作要求,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是结合开展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依规依纪处理4名相关责任人,其中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三是在严格程序的基础上,规范做好组织发展会议记录,巡察以来关于发展党员工作,都能做到信息完整、逐一表决。
(3)针对党员(预备)教育管理不够严问题。
一是督促各村党支部通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以及利用文明创建、人居环境整治、远教站点学习等把党员集中在一起,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二是2022年11月7日,在全乡党建调度会暨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上,对近两年全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汇总,剖析了存在的主要原因,加强了警示教育。2023年1月19日,召开了全乡春节期间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警示会议,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了春节期间纪律教育。2023年2月23日,在全体乡村干部大会上,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重申了纪律要求。
2.关于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有差距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编印了《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应知应会》,进一步提升了各村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工作水平,推动更好履职尽责。二是2022年11月7日召开党建工作调度会,总结前期工作,通报各村党组织存在的问题,下发党建工作清单;党建办每月对各党组织进行全覆盖检查指导,重点查看会议记录及相关活动资料;严格一岗双责落实,明确要求各联系村班子成员加强对村党建工作的指导。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一是召开2022年第四季度党建工作调度会,联系村班子成员、各村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参加会议,通报了各村党建工作问题,明确今后工作要求,每月全覆盖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到位。二是联系村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1月份、2月份均已到联系村党支部对支部班子进行专题培训,对相关环节进行指导把关。三是2022年12月15日,党建办对各党组织现有的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了全面梳理;2023年2月27日,党建办再次进行梳理,及时更新了相关信息,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全流程管控。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1)针对党委选人用人机制有疏漏问题。
一是在充分讨论研究后,出台修订完善的《塔畈乡党委议事规则》《塔畈乡“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及集体决策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对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自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以来,党委会议均能做到充分讨论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已规范记录。二是结合民主生活会要求,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干部工作情况;2月21日,经过党委会议的集体研究,对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进行了重新分工,干部职工对分工表示满意,实现了因人适岗和合理安排。三是已制定了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村级班子运行情况研判,提前谋划、找好人选,为村两委换届打下坚实基础。
(2)针对少数村级班子队伍不整、执行力不强问题。
一是对村级后备干部进行再摸排,将新进乡村振兴专干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现储备后备干部31人,实现了学历提升和年龄下降,各村均按要求落实跟班学习锻炼和“一带一”联系帮带。二是2名年轻乡村振兴专干已递交入党申请书、2名已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2名年轻村两委成员已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2023年2月6日至7日,组织开展2022年村级综合目标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一步掌握村级班子运行情况,严格落实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年度绩效报酬发放的重要参考;2月23日,召开全体乡村干部大会,对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相关报酬发放也已落实。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中共潜山市塔畈乡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