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清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专区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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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清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专区
来源:潜山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3-28 15:37

为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潜山提供有力保障,现发布潜山市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专区。

一、监督举报投诉渠道

1.来信举报收信地址:潜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246300。

2.来访举报接待地址:潜山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来访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于进行实名举报登记。

3.电话举报受理号码:0556-12388

4.网络举报受理网址:直接访问进行举报。

二、举报注意事项

1.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2.检举控告人应当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检举控告人应当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纪检监察机关将对检举控告人信息及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维护检举控告人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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