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聚焦"关键少数",以精准问责督促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紧盯问下不问上 防止泛化简单化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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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聚焦"关键少数",以精准问责督促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紧盯问下不问上 防止泛化简单化
来源:潜山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06-04 18:32

“平时真的一点反映都没听到?一出事就说‘感到很惊讶’,你们的日常监督在哪里?”

“问题在下面,根源在上面,督促整改,你们做到知责尽责了吗?”

这是贵州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日前约谈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党政一把手时的场景。

约谈的起因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该州台江县存在整改不力、敷衍应对等问题。在问责过程中,台江县多名基层干部被列为问责对象。为防止“问下不问上”、让一般干部代替领导干部担责等问题,贵州省纪委监委及时约谈州级党政一把手,督促精准把握问责对象。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今年以来,贵州省纪委监委聚焦“关键少数”,强化精准思维,规范问责程序,通过精准问责倒逼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1至4月,全省共有80个党组织、368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

突出政治责任,围绕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开展问责

“感谢组织及时问责提醒,让我更好地知责、尽责、负责。”近日,按照《贵州省脱贫攻坚问责暂行办法》,贵定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荣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事情的原委是,贵定县未能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通组路项目建设任务,严重影响全县脱贫攻坚进程。在验收过程中,验收组发现县交通运输局存在检查督促不到位等问题。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任何在贯彻落实上打折扣的行为,都必须严肃处理。”贵州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该省共对扶贫领域履责不力的316名党员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问责是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敢于碰硬,聚焦不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人和事坚决问责。”贵州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前不久,因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六盘水市3个单位、6名干部被问责。

“某公司施工产生污水直排到明湖国家湿地公园问题未整改到位……”2018年11月,六盘水市收到上级交办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办单。市环保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

经查,六盘水市住建局及钟山区相关部门在处置某房地产项目污水直排、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等问题时,存在重视不够、作风不严不实、督促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市住建局党组等3个单位及阳某某等6名负责人因此挨了“板子”,相关整改工作也迅速扎实展开。

“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足职责定位,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督促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的贯彻落实。”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紧盯“关键少数”,精准问责压实责任

公司原经理杨建荣、副经理李永文,职工陈某、钱某某、龙某……近年来,丹寨县林工商公司多名干部职工因相关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

“腐败窝案背后很有可能存在监管缺失问题,县林业局作为公司主管部门,管党治党责任在哪里?”丹寨县委决定采用问责利器压实责任。可问谁的责,问什么责,问到哪一层级才能确保问责有效,成为摆在县委面前的难题。

“必须抓住‘关键少数’,把主要负责人作为问责重点,督促他们发挥好‘头雁效应’,切实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丹寨县纪委监委经过集体研判,锁定县林业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何明忠作为问责对象。

然而,在审查初期,何明忠并不认为自己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问题:“林业局每年都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和警示教育大会,下属单位都要参会,而且会上层层签订了责任书……”

“之前县林业局党组对林工商公司管理层考核时,就了解到公司有关负责人在作风建设、议事决策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不问。”看到调查组摆出详实的证据,何明忠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何明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从严管理干部的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发生在身边的问题抓得不严不实,该抓的没抓好,该管的没有管住,就该严肃问责。”贵州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说。

同样,独山县发改局2名副局长、1名党组成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不良影响,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独山县时任副县长、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莫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问责‘关键少数’发挥了警醒一片的效果。我们强化财务管理、物资签领等制度,一年多来未发现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县发改局现任党组书记、局长介绍。

严格规范程序,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签责任状式问责”“找‘替罪羊’式问责”“为问责而问责”等,是一些地方问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此,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把握问责质量,对问责走形式、不精准等问题及时纠正。

不久前,由相关部门组织的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发现,贵州省有的县(市)出现贫困户错判、漏评问题,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有关单位为表明执纪必严的“决心”,把与该问题相关的干部一律纳入问责对象。

“问责见实效,关键在精准,要把握住问责方向,找准发力点,绝不能泛化简单化。”省纪委监委及时召开专题汇报会,综合研判各地情况,纠正错误的问责导向和方式,将调查组提交的124名建议问责责任人员名单调整为79名,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工作建议。

“为严格规范用好问责利器,我们抓住‘明责、定责、追责’环节,构建起从制度明责、清单定责到督责、追责的完整链条,明晰责任内容、厘清责任边界。”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出于公心、情节比较轻微且事后积极补救的,可以启动容错免责程序。

今年年初,纳雍县羊场乡党委书记郝庆、乡长赵韵旭等5名乡领导,因该乡存在“贫困村、贫困对象出列退出程序不符合要求,违规出借扶贫项目资金”问题,面临问责。

纳雍县纪委监委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发现,之前因扶贫项目资金紧缺,5人在未按规定完善报账资料的基础上出借了扶贫资金,这些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实施,事后已按规定完善项目申报和报账资料,且已经及时将贫困村、贫困对象出列退出相关印证资料归档完善。当年该乡脱贫攻坚工作排名从全县倒数第1名提升到正数第8名,前进18位。

按照《纳雍县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激励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郝庆等5名干部符合容错免责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当时实际情况,报县委研究后,纳雍县纪委监委决定撤销对5人的诫勉谈话处理,改为约谈。

既坚持“容错”又坚持“纠错”,严格把握问责与容错免责的适用界限;既严管又厚爱,严肃、慎重作出问责决定……贵州坚持严格规范用好问责利器,确保实现问责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记者 任廷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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