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走"查"不凉!干部退休前后违纪,都有哪些典型情形?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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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走"查"不凉!干部退休前后违纪,都有哪些典型情形?
来源:潜山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1-21 09:14



退休就意味着功成身退、“平安着陆”?未必!党的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退休后被查的案例不胜枚举。有的“退休腐”实际上是“在职腐”的延续,有的在任时以权谋私、退休后问题暴露,有的违纪行为正是发生在临近退休之际或退休之后。

我们盘点了领导干部退休前后的一些典型违纪情形:有的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人未退休、心已脱缰;有的认为“不要白不要”,利用退休“打掩护”,大搞“期权腐败”;有的因为“船到码头车到站”,放松要求、误入歧途……

退休前还想“更进一步”,要求未得到满足就挟私报复。2018年10月,退休仅7个月的云南省红河州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和建被查。退休前后,和建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购买两张电话卡,发送匿名短信在领导之间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教唆怂恿某中学原校长马某某写举报信,向中央领导、省委领导反映不实信息;先后向中央领导,云南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和红河州部分领导干部寄发由其本人署名的质疑红河州委主要领导政绩的公开信,并上传至全国网络举报平台。这一切,源于一件事:2015年5月,和建向组织伸手,要求退休前解决正厅级待遇未果。2019年1月,和建被开除党籍,通报严肃指出其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

“即将到站”前,突击提拔“身边人”。知道自己“即将到站”,便抓紧最后时间,在到达任职年限的前两个月,未经请示省委组织部同意,擅自4次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干部事宜,突击调整25名干部。如此违规用人的,是辽宁省文化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周连科。案发后,经辽宁省委组织部核查认定,违规调整的干部任免无效。2017年3月,周连科被“双开”,通报直指其“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问题。

人走茶凉前,“铺路搭桥”办企业。2003年,时年50岁的浙江省绍兴市副市长陈建设,本以为还能在副市长岗位再干一届,却得知自己将被调整到市政协任职。自认为“官途不顺”,他开始利用手中权力“铺路搭桥”。还未退休,他就和当地颇有影响力的商人孙某某合办起房地产企业。利用手中权力,他一个电话帮公司搞定了建筑资质,此后又在项目移建等事项上为公司谋取利益。不久,陈建设正式向组织提出提前退休的申请,还未等到批准,他就迫不及待地办起了企业。退休前后,他以笑纳孙某某“下海补偿金”、“优惠”入股等方式收受巨额贿赂。2019年2月,退休15年的陈建设主动投案;同年9月,陈建设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其违法所得被追缴。

贪欲在临近退休时膨胀,抓紧时间“最后捞一把”。2018年5月,距离退休不到1个月的重庆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冯跃被留置。冯跃在忏悔录中坦言:“担任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后,我想到这肯定是我担任最后一届领导干部,即将面临养老和孤独的退休生活,需要更多的金钱,自己手中的权力不用白不用,一旦退休就全部作废了;于是我和妻子更加急迫、贪婪地通过代理人变现权力:一方面,我利用担任能源集团领导的权力为有关个人和单位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另一方面让老板担任我和妻子的代言人,负责与对方建立貌似合法的商业合同关系获取利益,收取好处费。”殊不知,心存侥幸的“最后一搏”,换来的是对“幸福晚年”的致命一击。2018年9月,冯跃被“双开”,通报直指其“大搞权力变现、疯狂敛财,开设权钱交易‘家庭店’,与‘围猎者’内外勾结建立‘共腐圈’”,其违纪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职时替人办事,退休后收人钱财。2019年8月,湖南省郴州市人防办原主任白广华严重违纪违法事实被公之于众。“在位预约、退休受贿”,在白广华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每每有请托人想要感谢他,他总会讲的一句话就是:“等我退休以后再说吧”。据办案人员介绍,白广华利用担任郴州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和帮助,在其退休后多次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达327万余元。

错谋“钱途”,退休后违规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2019年11月,退休3年多的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浩军,被公开通报违规兼职取酬。叶浩军,2016年9月提前退休;同年11月,未经组织审批,到原任职务管辖地和凯发一触即发的业务范围内的某民营房地产企业担任顾问,提供规划、建筑设计、城市更新等方面咨询服务,并与该企业下属的珠海某投资公司、珠海某建筑设计公司签订《顾问聘用协议》,规避组织监督,违规领取兼职报酬,直至2018年7月辞去顾问职务。2019年2月,叶浩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此外,2017年5月被开除党籍的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于汝民,也存在“退休后违规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明令禁止领导干部在离职3年内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领导干部必须严守法律规定,切莫在退休后错谋“钱途”,以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借行业协会延长权力“保质期”,重新当“领导”搞腐败。2011年12月,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正厅级巡视员杨先静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然而,对权力恋恋不舍的他,仍担任省矿业评估师协会会长。该协会由省国土资源厅主管,本是非营利性的行业社团组织,不具有审批权,但退休前“说一不二”的杨先静,早已将矿权审批的部分事项交由协会办理。“小国土厅”,是杨先静任会长期间人们对协会的别称。“岗位退休、权力未退”,杨先静利用省矿业评估师协会会长的头衔大肆敛财。此外他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4年5月,退休3年后的杨先静被开除党籍,此后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纪律松弛,退休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的领导干部退休后放松自我要求,或是心存侥幸心理,在“四风”问题上犯了错误、跌了跟头。例如武汉市东西湖区质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白德金,退休时没有上交由其保管的公务加油卡,退休后违规使用该卡为私家车加油49次,共计11179.88元。2019年6月,白德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正所谓人走“查”不凉,人会退休,党纪国法从来不会退休。更何况,权力的余温虽热,贪婪的代价更重。对领导干部来说,与其对权力恋恋不舍,当名和利的“搬运工”,以致误入歧途、晚节不保,不如在位时如履薄冰、谨慎用权,退休后爱惜晚节、清爽洒脱。正如一位在退休之际违纪被查的领导干部所忏悔的:“没想到天都要亮了,反而‘尿了炕’,丢人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亚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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