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丨从156起典型案例透视农村低保领域“微腐败” -凯发一触即发

中共潜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潜山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观察丨从156起典型案例透视农村低保领域“微腐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11-21 09:18

 “全国共新纳入低保96.5万户、185.4万人,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92.8万户、185万人。”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其中,民政部、驻部纪检监察组结合主题教育,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取得显著成效。

  农村低保政策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被许多困难群众称为“救命钱”。但在一些公职人员眼中,这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却成了“唐僧肉”,千方百计的想从中分一杯羹。据统计,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共公开曝光156起发生在农村低保领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透过这些案例,我们带您一起了解发生在农村低保领域的“微腐败”都有哪些典型表现。

  把关不严、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侵占四类问题表现突出

  从问题表现来看,发生在农村低保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把关不严、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侵占四种,这四类问题数占总体的82.7%。

  把关不严共57起,占全部问题比重36.5%。从各地通报案例来看,由于一些公职人员在低保资格审核上不严不实、对低保户情况变动情况掌握不及时不彻底,导致“漏保”“错保”等问题时有发生。比如,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民政办主任翟怀成对低保工作审批、复核把关不严,致使应退出低保的49户村民没有及时退出,应降低标准的1户村民没有及时降低。此外,翟怀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翟怀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优亲厚友共31起,占全部问题比重19.9%。“关系保”“人情保”问题之所以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公职人员利用在低保信息填报、资格审核等环节中的职务便利,将低保金当成自己亲朋好友的“摇钱树”。比如,新疆阿勒泰市解放北路社区原主任杨装嗣在任阿勒泰市解放北路社区主任期间,将不属于解放北路辖区居民的亲属纳入“金秋助学”补助名单,违规领取“金秋助学”补助金0.2万元;2016年12月,将其亲属纳入低保特困人员取暖补助名单,违规领取取暖补助0.15万元。2018年9月,杨装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虚报冒领共22起,占全部问题比重14.1%。除了为亲友谋利外,还有一些公职人员通过伪造资料、冒名顶替他人等方式,达到从低保金中分一杯羹的目的。比如,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赵国庆(已退休)利用负责低保金发放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签字、虚报隐瞒等手段,冒领26名低保户的低保金8244元用于个人消费。2018年8月,赵国庆被降低退休待遇,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截留侵占共19起,占全部问题比重12.2%。比如,湖南省攸县宁家坪镇坪台村狮形组原组长陈中树、陈芬云违规截留低保人员陈运昌的低保资金10800元,并私自进行二次分配,将低保金调剂给其他困难户,损害了低保户陈运昌的利益。2018年4月,陈中树受到批评教育处理,陈芬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套取挪用低保金、在低保金发放中擅作主张违规分配、通过审核、发放低保金的职务便利向困难户索要财物等行为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让低保政策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高压之下为何仍有人顶风违纪?

  近年来,各地持续加大对农村低保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但在高压之下,为何仍有一些公职人员知纪违纪、顶风作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个别公职人员在工作中缺乏责任担当,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开展入户调查、定期审核等工作。一旦筛选把关等环节出现问题,势必会为别有用心者带来可乘之机,让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

  “个别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缺乏责任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懒散拖’,甚至失察失责、弄虚作假,这些都造成农村低保领域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另一方面,由于基层监督力量相对薄弱,职能部门往往存在“重发放、轻监管”问题,这在客观上助长了少数公职人员企图钻监管缺失空子以权谋私的侥幸心理。此外,一些乡镇干部对低保政策的宣传不够重视,往往将低保信息在村务公开栏里“一贴了之”,不考虑群众是否看到、是否理解,有的甚至故意不宣传,来达到借助信息不对称对低保金“玩猫腻”的目的。比如山东省单县终兴镇五里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坤在2007年至2017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隐瞒、截留11名村民低保款共计8.95万元,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

  多措并举净化农村低保环境

  农村低保之所以屡屡成为不法分子的“唐僧肉”,既有少数公职人员思想认识上的主观原因,也有监督管理中存在的客观问题。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严肃查处的同时,注重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确保农村低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实现标本兼治。

  “这么多年,终于弄清楚自己发了什么钱、发了多少钱。”辽宁省丹东市长安镇年过七旬的村民孙秀凤高兴地说。为了破解村务公开渠道单一、部分群众对低保政策缺乏了解等问题,丹东市纪委监委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采取“互联网 监督”模式,推动建设“丹东市惠民扶贫资金网”,将分散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多种惠民扶贫资金“晒”在网上,让群众可以直观了解扶贫惠农资金公示总人数、总金额,对个人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查询。此外,网站还设有“咨询举报”选项,方便群众及时对现惠民扶贫资金发放不实等问题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举报。

  针对基层监督力量薄弱导致少数乡镇干部履职不力、以权谋私等问题,湖北省纪委监委通过构建市、镇、村三级监察网,明确乡镇(街道)监察机构工作职责并授予监察权限,将监察对象扩大到包含村和社区干部在内的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前不少村级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我们这种小地方犯了错误也没人管,镇办监察室设立后,监察职能延伸到村。”湖北省广水市城郊办事处监察室干部余金涛在谈到履职心得时说道。

  查处问题不是目的,关键是通过问题查找低保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体制机制漏洞,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亡羊补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督促自治区民政厅等相关部门,严查城乡低保领域错保漏保等问题,将家庭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人员动态调整出低保范围,同时将符合条件的6.5万人纳入低保范围,清退“人情保”“关系保”等低保对象684人。“我们将坚持跟踪问效,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质量效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切身利益。”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7月18日,《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对外公布,作为14个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被确定为专项整治的一项重点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既猛药去疴、严肃查处,又巩固成果、根除病源,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问题,不断净化农村低保环境,守护好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陈昊 制图 李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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