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一体执行《规则》《规定》 强化自我约束 依规依纪依法履职 -凯发一触即发

中共潜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潜山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纪检监察机关一体执行《规则》《规定》 强化自我约束 依规依纪依法履职
来源:潜山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2-15 17:27

“纪检监察干部也好,其他干部也好,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并自觉接受监督,隔一段时间反思一下,这是非常重要的,而我缺少的恰恰就是这个。”日前,海南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在现场播放的警示教育片中,原海南省纪委监察厅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陈东柏这样忏悔。

  陈东柏案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海南省纪委监委首例留置并移送检察机关的厅局级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019年7月,陈东柏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陈东柏的案子,再次告诫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然‘免疫力’。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就会出现管理空白,产生监督盲区,加大权力滥用的风险。”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蓝佛安说,“《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是纪检监察的程序性法规,既赋权、更限权,是我们实行纪法双施双守必受的监督制约和程序许可,是保证纪法实体正确运用的制度笼子。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规则》《规定》,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重要责任”。

  据介绍,《规则》《规定》出台后,结合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海南省纪委监委对业务工作流程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工作机制更加完备严密,让纪检监察权力上下左右边界清晰受控。

  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者更要自觉遵纪守法、接受监督。《规则》《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全流程进行规范,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增强法治思维、程序意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规范行使权力。比如,《规则》《规定》明确了在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中的证据要求和标准,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增强证据意识、质量意识。

  安徽省纪委监委上半年开展了处分决定执行、扶贫领域问责案件和审理文书质量“三项检查”。10月上中旬,组织3个评查组分赴8个省辖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并对今年上半年开展“三项检查”的合肥等部分省辖市进行“回头看”。“《规则》《规定》的出台强化监督制约,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执法过程中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收集、鉴别证据,切实做到全面、客观,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从源头上防止给案件质量留下隐患。”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为进一步抓好抓实《规则》《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上下贯通、全员覆盖、精准到位,北京市纪委监委创新模式,组建高素质的“小教员”队伍。64人的“小教员”队伍由各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组成,其中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占比三分之一以上。市纪委监委专门组织“小教员”与全市局级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贯彻《规则》《规定》培训班讲授的课程,并开设4堂“教员辅导课”,由市纪委监委业务骨干传授经验、精准辅导。

  “制定和执行《规则》《规定》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的必然要求,是确保纪法正确落地见效、坚决管住纪检监察这个重要公权力的必然要求。”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肖金明表示,《规则》《规定》的出台有力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忠实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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