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潜山市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受理全市范围内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
一、受理范围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相关部署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行为。
2.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庸政懒政等行为。
3.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等行为。
4.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行为。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
6.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1.网络举报:登录潜山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www.ahqsjjw.gov.cn/)→点击“网上举报”。
2.电话举报:0556-8921490、8921663。
中共潜山市纪委
潜 山 市 监 委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