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1日至7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镇开展了巡察工作。10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全面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整改
1.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在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镇反馈巡察意见后,镇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深入学习会议精神,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深刻认识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严的作风,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2.加强领导,全面压紧压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责任。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反馈的3大方面15个问题,严格对照整改要求,认真梳理,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的牵头负责人、责任单位、整改期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
3.对标对表,努力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对反馈的问题实行分类整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需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则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整改,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留死角、按时保质完成。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学习等相关制度,将整改形成的经验做法和措施固化下来。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1.政治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健全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年初排出党委学习计划,全面加强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以及巡视巡察有关知识的学习,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旁听制度。2017年10月、11月已安排三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二是健全机关管理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管理,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必须正常上班。三是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政策,积极解决南外环、新二中、舒州大道等重点项目遗留问题,切实化解重点工程征地拆迁矛盾。二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行动和“蓝天、碧水、净土”工程,严格项目准入,建好潘铺生态工业园区。三是深入开展环境整治。完成皖水、潜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企业搬迁23家;着力抓好燃煤锅炉、餐饮油烟整治,严格落实秸秆禁烧长效机制。四是实施“三大革命”。开展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完成年度300户农村厕所整治任务,打赢美丽乡村建设攻坚战。五是全面落实林长制、河长制。
3.依法处理信访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积极化解信访积案。集中人员深入细致排查,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信访积案,特别是对老上访户、缠访户提出的利益诉求,主要领导亲自协调,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法,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杜绝花钱消灾和大闹大解决的非正常手段,实现信访积案化解率达95%以上。二是建立阳光信访,畅通信访渠道,实行领导公开接访、主动接访和带案下访,班子成员每天在综治中心轮班接访,主要领导每周定期接访,重大问题随时接访,分类处置信访诉求。三是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四是加大镇村综治中心建设,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选聘两名信访录入员,聘请法律顾问常年服务各项决策和重大矛盾调处,建立重大信访问题清单制度,切实解决好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
4.扶贫工作不扎实问题。
一是积极整改发现的问题。针对2017年2月全镇易地扶贫搬迁变更后未重新公示问题,追本溯源,立即完善程序,交由群众评议,得到群众认可,予以确认,并根据规定报县发改委工作平台进行修改,目前已接受国家发改委验收;针对某村副主任错误填报《人均纯收入调查表》,给予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针对某村一贫困户扶贫手册弄虚作假,扶贫措施不到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在全镇相关会议予以通报,使全镇干部引以为戒。二是坚持扶贫工作月例会制度。加强扶贫政策培训,及时调度脱贫攻坚工作,切实提高干部扶贫工作水平。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严格执行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相关办法,镇纪委会同扶贫办严格按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对扶贫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切实抓好抓牢问题整改和任务落实。对认识有偏差、行动落实不得力、整改不及时的人和事,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四是全面排查,加强督导。2017年10月在全镇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活动,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全面排查存在的各类问题,对标整改、边查边改、补差补缺;11月在全镇全面开展动态管理调整工作,全面规范贫困人口进出程序,严把进出关,严格做到县、乡、村、户台账与系统数据一致。
5.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问题。
一是对我镇党政班子成员排名问题,立即按照上级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健全完善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是认真执行会议全程纪实制度,规范细化会议主题、形式、议程、讨论等环节,安排专人规范详实记录,全程痕迹化管理。
6.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不力问题。
一是积极向县委建议,加大梅城镇干部交流力度,每年增加公务员、事业编制招聘名额,切实解决有人做事、干部断层问题。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培养和教育管理,压实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工作责任,完善考勤考核制度,制定公益性岗位干部考核办法,落实奖惩激励措施,提高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7.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党建年度工作要点。二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先后五次召开党委会学习讨论、梳理意识形态方面存在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成立梅城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梅城镇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镇党委每半年向县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关意识形态的专题学习。2017年11月14日党委中心组开展了专题学习,11月28日镇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三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明确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建立完善梅城镇对外宣传工作考核办法,配齐配强宣传工作队伍,做强做实梅城镇政府网和先锋网。四是结合党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村(居)各类宣传展板,营造意识形态领域宣传氛围,弘扬社会正气,凝聚正能量,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8.决策能力不强,工业园区违规集资问题。
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县投资公司贷款,逐步偿还职工借款。从2017年10月19日起执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二)党的建设方面
9.镇党委班子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落实学习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建理论知识列入重要学习内容,出台《关于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大宣传大宣讲工作方案》,2017年10月、11月三次召开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11月14日县委宣讲团到梅城镇宣讲,11月22日镇党委书记到河湾村宣讲,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各联系点宣讲;11月24日镇机关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镇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活动。二是结合文明县创建工作,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三是采取集中学习、主题活动、上党课、专题报告会、研讨交流、党员活动日、红色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丰富学习形式,强化学习效果。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党委确定党员活动日为每个月第三周周五,时间不少于半天;2017年9月、10月、11月分别开展“脱贫攻坚”进村入户、帮扶走访、年度算账、“迎国庆、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宣讲贯彻等活动。四是加强干部在线教育,全体镇干于2017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安徽省干部在线学习教育任务。
10.基层组织建设不力问题。
一是针对梅城粮站改制的特点,撤销梅城镇粮食党支部,成立梅城镇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党支部。二是严格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意见》要求,把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纳入党建考核和述职评议,落实组织生活纪实、报备、公示、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三是完善党委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镇党委班子成员分别联系22个村(居)和各相关党组织,每年深入联系点不少于12次,把登门走访群众作为经常性工作,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副书记带头领办党建重点任务,严格落实镇基层党建工作月调度、季清单、半年督查、年终述评考工作机制。四是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以各党(总)支部为单位原则上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员活动日,坚持全覆盖、齐参与。五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全程纪实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力推进41个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对“四议两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纪实,2017年11月对村居党务公开情况开展了督查。六是加大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力度。党委选聘2名党建特派员专抓非公党建工作,安排4名党建指导员进驻企业指导党建,每名党委班子成员联系2-3家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指导党建。七是做好2018年村居两委换届准备工作。2017年组织5名后备村干到县内名村跟班实训,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锻炼,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2017年11月中旬组织专班对全镇村级财务开展检查和审议。八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盘活村级闲置资产,发挥每村5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酵母作用,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落实主动化解村级债务激励措施,逐步化解村级债务。九是加大党建投入。针对平桥、双塘、河湾、七里、高集、利民等村级活动场所不达标,加大整改力度,强化资金保障,2017年10月份已全部整改达标;完成2017年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工作。十是对2017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彭岭村党总支开展整顿,制定整改方案和三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通过5 5帮扶整顿机制,确保整顿取得成效。
11.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坚持把发展党员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2017年共发展党员21名,近两年未发展党员的平桥村、七里村、模范村均新发展党员1-2名。二是对照选派干部管理办法,按照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将11名选派的第一书记组织关系转接到选派村党组织,严格要求选派书记参加组织生活。三是开展“不按规定缴纳党费”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建立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2017年已收缴党费19万余元。四是结合新版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认真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等相关情况排查,厘清党员组织关系、摸清党员基本情况、核清所辖支部具体党员数,详实填写党员个人基本信息,调整部分组织关系转接不正确的党员,将已死亡未注销的党员进行注销,该项工作于2017年10月底全部完成。五是加强党员管理,根据党员组织排查及相关违纪违法案件处置结果,2017年10月份以来对镇村两级不合格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
12.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按中组部有关规定,免去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某私营企业总经理任村党总支第一书记职务。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3.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双报告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村居和镇直单位主体责任报告和评议制度,完善考核办法,通过主体责任考核、述职述责、民主评议、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压实各村居、镇直各单位主体责任。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四是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五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实行责任倒查,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14.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转”要求,镇纪委担当主责,积极履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大信访线索排查力度,严格信访受理程序,认真做好信访调查处理,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加大信访重点事项和积案化解力度,提高信访的成案率,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7年梅城镇共接受群众信访问题21件,镇纪委严格按照信访举报线索处理新要求,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核、综合分析、谈话函询、调查了解、分类处置,快办快结,有效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其中发现问题线索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三是深入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加强村居“三资”规范化管理。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建立督查机制,加强对党的重大决策、重要制度贯彻执行和重点工作开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扶贫资金、涉农专项资金、危房改造资金及低保五保民政资金运行以及驻村驻点干部在岗、村居干部坐班值班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加大线索排查力度。五是严格执纪问责,对督查中发现一般性问题责令立行立改,对违规违纪问题严格问责。2017年来共诫勉谈话13人,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5人,通报批评2人;自办立案件9件,党内警告6人,行政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留党察看1人。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5.违规违纪现象和“四风”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对巡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2016年9月镇政府委托第三方对22个村居财务(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进行了全面审计,经过认真梳理,发现的共性问题21个,个性问题若干个,2016年11月镇财政分局组织全面整改,制定了《梅城镇村居财务规范管理操作细则》,对某村连续三年违规发放补助费问题以及几个重点村进行了严肃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2018年元月将结合村居换届选举,对村居财务继续进行全面审计,加大村居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二是健全村居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居议事规则,加强村居党务财务公开。三是加强镇“三资”管理中心监督管理,充实“三资”管理人员,严格村居报账审核把关程序。四是建立完善镇机关管理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严明干部工作纪律。五是持续加强“酒桌办公”、“整懒治庸”、“纠风治乱”专项整治,加强对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环境治理、重点工程、文明创建、美丽乡村等重点工作以及干部上下班考勤、节假日值班住镇等情况检查,以督查压实责任,以督查促作风转变,提高明查暗访频率,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三、完善各项制度,巩固整改成果
镇党委将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作为整改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整改落实的过程转化为教育干部、正风肃纪、激浊扬清、凝心聚力的过程,不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巩固和提高镇村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推动梅城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为实现“四个梅城”提供坚强保证。一是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力度不减,对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三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镇党委持续带头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6-8921145;邮政信箱:潜山县梅城镇党政办公室;邮编:246300;邮箱:。
中共潜山县梅城镇委员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