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潜山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凯发一触即发

中共潜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潜山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中共潜山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潜山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4-30 11:3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22日至7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2023年10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教育局党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局党委召开整改专题会议4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7次,并专题到市委巡察办汇报4次,与市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推进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没有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具体研讨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二是开展专题学习探讨。在党委会上,对习近平总书记给野寨中学新考取军校的20名同学回信及“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支撑”重要讲话开展学习研讨。三是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发放相关学习资料115本。四是加强理论宣讲。成立以教育局班子成员为主的教育宣讲团,到党支部联系点和联系片区学校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五是改进会议记录方式方法,做到记录及时、内容详实。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各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局党委及所属各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内容。三是重申《加强和规范教育系统论坛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各校举办讲座、论坛、报告会等均严格履行了报批程序。四是开展党务工作者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及舆情处置等专题培训,邀请市委党校讲师作了《坚决打赢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专题讲座,加强舆情风险防范,针对网信办反馈的教育领域网上舆情,做到及时处置,化早化小,防微杜渐。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营与监管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三审制”。六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师生到市外开展“五项活动”审批事项的通知》。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主题党日的通知》,要求各校认真贯彻落实。

3.针对舆情管控力度不足问题。

一是及时回复12345信访平台来信,正面回应群众关切。二是及时处理突发舆情,2023年“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涉潜贴文”5条,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并取得留言人理解,未造成不良影响。

4.针对教育布局不合理问题。

一是着力推进“一镇三优”工程,即每个乡镇建1所优质中心幼儿园,1所优质中心小学,1所优质初级中学;逐步对法人单位较多的乡镇合理整合资源,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园)的路径。二是《潜山市教育局2023年“优化教育布局,整合教育资源”工作实施方案》已于11月13日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义务教育学校法人单位减少6个;潜山市教育局向市委编办报送的《关于教育系统法人单位控制的报告》已经编委会审议通过,进一步加大“小散弱”事业单位撤并整合力度,结合教育实际,重新优化调整我市教育系统学校机构设置,将我市现有学校由81个调整至60个以内。三是根据中共潜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潜山市教育系统部分中小学校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潜编〔2024〕2号)精神,制定了《2024年度部分中小学校资源整合工作具体落实方案》。

5.针对师资结构不够合理问题。

一是经省委编办批准,2024年为野寨中学等四所省示范高中公开招聘20名事业编制教师,解决四所省示范高中结构性缺编问题。4月15日在安徽师范大学进行了现场招聘考试,已遴选符合条件20名考生入围了考察、体检。经相关部门支持,2024年批准潜山市国家优师专项计划招生7人、地方优师专项计划招生13人。二是教育局要求学校深挖潜力,充分发挥全科教师专长,以弥补音、体、美等学科师资不足的问题。通过取消特岗教师计划、全科教师计划,严格控制外地调入人员,放开符合条件的调出人员等方式,加大超编消化力度。三是通过志愿支教的方式缓解部分学校尤其是山区小规模初中结构性缺编的压力。组织选派35名教师参加2023—2024学年度支教工作,其中“三区”支教教师24名,市内支教教师11名。

6.针对保密工作抓得不实问题。

一是在党委会、机关职工大会上深入学习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时传达学习各级保密文件精神。二是利用宣传橱窗、微信工作群、发放宣传材料等载体和方式进行各种宣传。三是结合实际完善了《潜山市教育局机关保密工作制度》,并在机关职工会议上学习。

7.针对学前教育管理存短板问题。

一是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2023年远大观湖印小区配套园、开发区顺桥幼儿园建成并于当年8月份开始招生;小新仓小区配套园、源潭镇第二幼儿园、棋盘幼儿园等公办园即将建成,于2024年8月份开始招生。二是根据《潜山市无证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潜政办〔2020〕18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对6所无证园举办者进行了约谈,召开了现场办公会,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要求限期关停。三是召开了幼儿看护点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相关部门及乡镇分管领导、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参加会议,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开展联合行动,力争2024年秋季全部关停。

8.针对民办高中管理乏力问题。

一是召开民办高中招生专题会议,成立招生工作督查组,加大对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生的督查,对有关违规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通过约谈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举办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上报整改方案,限期整改。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开展年检,达到“以检促建、以检促改”的目的。三是全面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四是针对个别民办学校年检长期不合格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9.针对国培计划完成不力问题。

一是全力推进“国培计划”实施。已经完成2022年度未完成的6个项目。二是高质量完成“国培”县级自主培训计划。2022、2023年度自主培训计划已经全部完成,集中培训教师118人,校(园)长95人三是印发了《关于做好潜山市“国培计划(2023)”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2023年度“国培计划”项目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正在积极筹划2024年“国培计划”。

10.针对营养餐管理有差距问题。

一是定期、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班子成员把食堂供餐质量和价格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二是2023年11月6日对全市学校进行工作提醒,要求学校进一步改善供餐质量,提高就餐率;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师生同菜同价;完善市场询价制度,确保食材等值优质。三是2024年4月10日,召开供货商座谈会,要求按食谱供货,确保同菜同价。四是2024年4月11日至17日,分片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账务自查自纠工作。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情况

1.针对公务接待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查明将工作餐列入会务费原因,提醒约谈经办人员,督促其进一步熟悉业务,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现象。二是修订完善《潜山市教育局机关公务接待制度》《潜山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将有关学校违规支出的款项收回上缴。并对存在违规支出的三所学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规范支出行为,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针对偶有购买土特产问题。

修订完善《潜山市教育局机关公务接待制度》《潜山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潜山市教育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和保管制度》,并严格执行。

3.针对师德师风教育抓得不深不实问题。

一是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违规补课”“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转发2023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各校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加强宣传教育,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利用教育局统一制作的警示教育ppt专题课件集中开展“违规补课”和“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学习《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二是开展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印发《潜山市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以来,关于反映教师违规补课现象的投诉明显减少,教师违规补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是继续保持对违反教师职业准则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安庆市纪检监察智慧监督平台转办的2014年至2021年间涉嫌酒驾醉驾17件问题线索、2023年市纪委监委案管室转办的3件酒驾醉驾问题线索进行了办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诫勉谈话处置4人,提醒谈话处置3人;对2023年三起党员教职工酒驾醉驾案例在教育系统进行了通报曝光,并对三所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对两起接受商人和家长宴请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

4.针对学籍管理有漏洞问题。

一是坚决按照政策规定招生,严格学籍管理。对学籍管理不规范现象进行治理,切实做到“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二是完善招生方案。教育局出台的《关于中考考生享受省示范高中招生定向指标的补充通知》明确规定:安庆市域内初中阶段中途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考生,中考时不享受相关学校的定向指标,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方可享受分配到该校的定向指标。安庆市域外中途转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报考的应届毕业生享受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政策,此类考生由教育局集中设立报名点,并根据报名点报考人数,按照省示范高中定向到校的比例同等分配定向指标。              

5.针对校园管理严重缺位问题。

一是全市学校均已聘任法治副校长,加强了师资队伍建设。联合市委政法委利用微信群向学生家长推送《致全市未成年人一封信》,形成家校联合教育管理学生的合力。二是将校园安全工作尤其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预防校园欺凌列入2023年秋季和2024年春季开学检查内容。三是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对2022年度存在学生校外打架斗殴相关学校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相关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2023年12月,由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牵头,8个市直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在全市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把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范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五是2024年3月4日-8日,由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同志任组长,分六个小组开展全市春季开学检查,把防欺凌、防性侵、防电诈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列为检查督查的重点内容。

6.针对风险防范化解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严禁完、职中产生新的债务,督促学校制定还款计划,目前已偿还本金270万元,五所高中职工个人借款均采取银行贷款进行置换,解决了职工借款高利息负担问题,化解了群体信访风险。二是下发了《关于上报学校食堂正在使用醇基燃料的通知》,全面加强了对学校食堂所使用的燃料进行安全监管,加大对部分学校食堂使用醇基燃料的整改力度,局党委安排督查组对还没有完成整改的学校进行现场督办,截至目前,37所使用醇基燃料的学校,33所学校已完成整改,3所学校即将完成整改,1所学校2024年即将撤并。三是制定完善《潜山市教育系统舆情管控制度》和《潜山市教育系统信访制度》,落实班子成员接访制度,每天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接访。

7.针对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应清退的坚决予以清退。对少数学校违规征订的“升学e网通”app进行全额退款处理,超范围征订的教辅书全部清退。对相关学校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二是印发《潜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材教辅资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潜教基〔2023〕192号),对全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材教辅资料问题进行专项整治。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教育局下发了《关于送审2024春学期教材、教辅资料订单的通知》,组织审计事务中心、财务科、基教科对各学校教辅及二类教材订单进行了审定,要求学校按照审定结果执行,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8.针对重点工程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河西幼儿园项目建设主体已封顶,现已达到时间节点要求。二是安徽天柱山旅游学校扩模建设(二、三期)项目,主体装饰装修,已达规定的时间节点任务要求。

9.针对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针对借资质中标行为,以文件形式敦促教育建设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履行好管理职责,发现有借资质中标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报告,充分依靠并协助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受理、调查、认定和处理。二是教育局将个别学校维修改造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情况书面报告住建部门,邀请专业人员现场督查指导,同时要求各参建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等监管,工程施工已完工,无任何安全质量问题发生。三是我局工程变更均已做到“先批后建”,变更额度达到市政府层面审批的,已严格执行《潜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山市政府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精神,及时按规办理。如五中、皖城小学项目变更,已于2024年2月18日通过市政府工程变更专题会议审议批准。未按规定报批的,一律不纳入工程结算。四是建章立制,执纪问责。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教育系统工程招标限额及招投标方式的通知》,全面加强和规范教育系统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对少数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了问责。

10.针对安全隐患点多面广问题。

一是个别学校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住建及应急部门已进行严肃处理。二是2023年8月份教育局对全市在建项目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有关项目参建人员履职不到位情况进行了严肃批评。三是教育局不定期深入在建工地督查施工现场安全工作,通过提醒、约谈、整改等方式落实相关责任人责任。通过相关单位的通力合作,安全工作成效明显,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

1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成立了以教育局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和以各校校长为负责人的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已请示市政府,拟将无法继续举办教育的闲置资产权属移交属地乡镇管理。二是已要求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出租、出借,报教育局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并要求学校签订合同或协议时约定乙方不得破坏校舍的主体结构并负责日常的维护和维修工作。三是对发现的部分未入账固定资产已通过新增固定资产卡片方式入账,并调整教育局固定资产总账。

12.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潜山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对差旅费报销存在的瑕疵进行核实,查明原因。对不合规的按规定处理,相关费用已退回教育账户。对特殊情况的要求当事人作出了说明。三是对公务接待票据进行全面核查,重新梳理,规范整改,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3.针对工会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已召开机关工会换届选举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已开设机关工会独立账户,2024年起独立建账。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一是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党委会,讨论通过了《潜山市教育系统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潜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征订教材教辅资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潜山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潜山市教育系统审计整改责任制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师生到市外开展“五项活动”审批事项的通知》。2023年和2024年,先后两次召开全市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推进会。二是严把机关上挂抽调人员关口。局党委会议就拟挂职锻炼的干部考察等情况进行讨论研究,并决定上挂到期人员一律回原单位上班。三是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制定《潜山市教育局机关考勤制度》,自2023年11月起按照市教育局机关考勤制度和值班制度对考勤打卡记录进行公示。四是开展警示教育。在全市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上,通报了近年来教育系统酒驾醉驾和违规补课案例。

2.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问题。

一是2023年教育局机关通过事业单位招考1人,通过公务员遴选调进1人。二是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政策支持,通过增加编制、选调事编人员的方式,以优化局机关干部队伍结构。三是2024年将按市委编委《关于核定潜山市中小学党组织领导职数的通知》(潜编办〔2023〕26号)等文件精神,有序配备高中阶段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四是2021年择优比选的高中后备干部人选,优先择优培养任用。

3.针对经商办企业现象较为突出问题。

一是各校根据《潜山市教育系统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禁止在职教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二是依规依纪查处违规经商办企业人员。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所涉及的教师进行了当面约谈提醒,担任法人代表的已将法人进行了变更或将公司予以注销,有股权的均将股权进行了转让。对一名违规兼职取酬的党员干部予以警告处分,并收缴违规所得25000元;对4名经商办企业人员的问题线索,已初步核实,正在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4.针对教师借调管理有漏洞问题。

一是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教职工带课及临聘人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对教育系统各单位借调教师情况进行摸底,发现有私自借调教师的情况要求立即整改。原私自借调的6名教师,其中3人已回原校,另有3人经选调至新单位任教。二是对相关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5.针对聘用编外人员随意性大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教职工带课及临聘人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对教育系统各单位自聘人员情况进行摸排。要求各校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潜山市教育局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规范有序做好编外用人清理工作。二是根据2023年8月23日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召开的教育系统编外人员聘用预审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的通知》,以规范各校编外人员的聘用。

6.针对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潜山市教育局会议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压实工作人员职责。二是召开教育局机关支委(扩大)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个别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提出规范要求,局党委派员到会指导机关支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三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开学检查内容,进一步完善《潜山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考核指标更加细化;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党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加强党员系统网上巡查和实地督查指导,定期下发《督查通报》,基层党建工作不断规范扎实。

7.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完成2023年39所学校校长离任审计工作,已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问题明确相关责任人责任。二是制定下发《潜山市教育系统审计整改责任制度实施意见》,对审计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重要作用。三是印发《关于2023年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对存在的典型问题在教育系统内部进行通报,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各校对照问题自查自纠,起到了举一反三作用。四是已对2022年离任审计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校长进行问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教育局党委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新制订完善制度11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6-8937118;邮政信箱:潜山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编:246300;邮箱:jyjdjb2021@163.com。

中共潜山市教育局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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