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2日至6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潜山市林业局开展了巡察。10月11日,巡察组正式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强部门之间统筹协调和联动,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林业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市林业局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和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多次到市委巡察办汇报,与市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市林业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两个责任”担当缺失、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较突出、违反组织纪律、干部人事政策问题突出等方面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潜山市林业局党组落实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市林业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对现有20项制度,重新进行了梳理,修改完善,新制订制度3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1)学习质量不高、主动性不够。
一是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跟进学习,并坚持集中学习和研讨。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主题教育统一部署,制定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组织理论学习,开展各支部书记讲党课和党员讲“微党课”,分享体会认识。
三是用好学习强国等系列平台与载体,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员管理,提高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实效性。
四是邀请市委宣传部做了《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为主题的党课,邀请市直工委做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走进潜山市林业局》为主题的党课,举办了“以党的理论凝心铸魂,努力为推进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林业力量”等为题党课,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推动‘回信精神’在潜山林业落地落实 ——市林业局开展贯彻落实‘回信精神’大讨论”。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
一是调整了潜山市林业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党组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调整了潜山市林业局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和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明确各自工作责任人,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网络安全等方面工作。成立了潜山市林业局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和潜山市林业局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化解应急工作队,全力做好涉林意识形态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做到主动防范化解风险。
二是按规定每半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终工作述职考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必要内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效落实。
2.针对践行“管绿”“护绿”工作有差距问题。
(1)松材线虫病防治有短板。
一是潜山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组织制定了《潜山市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实施方案》从基本情况、目标任务、疫情防治、验收评价、经费预算、保障措施6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安排,明确了目标任务。制定了年度《潜山市枯死松树清理项目验收办法》,强化清理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和责任落实。
二是林业局起草制定了《潜岳舒桐松材线虫病联防联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工作任务、组织职责、工作范围、工作经费、工作制度等,加大了县际间联防联治工作力度。组织制定了潜山市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实施方案、潜山市采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实施方案。
三是潜山市林长制办公室、潜山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1 n责任人责任的通知》,潜山市林长制办公室制定了《潜山市落实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1 n责任人责任实施方案》。从林长制职责范围明确了属地政府、属地林业站、属地辖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各级林长的职责。
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2)公益林地违规占用时有发生。
一是某某红石业等3个采矿公司占用公益林案,现已依法移交市检察院处理。
二是某源石材厂占用林地案,现已审理终结。
三是定期开展“林长 检察长”巡林活动,将公益林管理作为巡林重要内容落实。
四是开展林业执法人员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谋划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工作效率。
五是根据文件要求和加强行刑衔接工作需要,与市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3)护林员选聘管理不到位。
一是通知到各乡镇,明确要求各乡镇对2023-2024年生态护林员聘用工作严格把关,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允许聘用,无正当缘由的,督促各乡镇对年龄超过65岁的护林员予以解聘。
二是对全市1446名生态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全面梳理,管护区域分配不明晰的已完成区域重新划分,56名管护面积小于500亩的护林员由各乡镇进行了调整。
(4)巡林巡护工作不扎实。
根据2023年12月初安徽省林长制林掌app数据显示,我市县、乡、村三级林长巡林率均达标,巡林任务完成率、林长上线率均达标,各乡镇均完成巡林任务。
3.针对林业监管执法有薄弱环节问题。
(1)日常监管松懈。
一是通过各项途径的宣传,增强了乡(镇)、村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法纪意识,通过学习教育提高了林业职工的责任意识及担当意识。
二是森防站定期开展年度检疫执法专项行动,联合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中队严厉打击涉松企业非法收购加工松疫木行为,压实“1 n”责任人责任。
三是森防站制定巡查日志,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是森防站对符合规定疫木安全利用(粉碎或旋切)的企业实行年度登记备案制度,对不符合安全定点利用管理规定的企业签订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承诺书。
五是森防站制定年度防治方案,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
六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2)处罚执行不到位。
2023年12月,相关乡镇已将反馈问题林地调整为非林地,使用土地用途为设施农用地,用于建设农业生产附属设施,已在潜山市发改委备案。
4.针对涉林资金政策执行有偏差问题。
(1)专项资金管理混乱。
一是转入远方森林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注册资本金的财政专项资金加快完成对应项目支付。
二是远方公司遵循企业管理制度,其开办费、管理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在收益期摊销。
三是林业局货币资金小于应付款的问题,已由财务按照规定核销应付款,清除可以确定为收入的应付款项长期挂账。
四是远方公司按照整改要求,将根据《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使用项目建设管理费用和公用经费支出。
(2)林长制奖补资金发放不够规范。
一是核查后,对万某某相关申报材料进行改正。对相关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二是开展实地复查工作,对复查合格的项目,已拨付相关奖补资金;复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兑付奖补资金。
(3)贷款贴息申请把关不够严。
对前期申请的林业贷款贴息材料进行了梳理,林业贷款中的财政贴息只支持营造林融资,我市林业经营主体多是混业经营,徐某某贷款逾期为其木材加工贷款,不是造林贷款。今后对涉及申报林业项目资金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线索信息按规定严格审核。
5.针对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有短板问题。
(1)新一轮深化林长制改革落实不到位。
对照林长制年度任务,对县级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宣传学习培训按规定落实、工作信息材料报送等情况,开展提醒提示,印发考核文件,督促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根据任务落实情况在林长制年度考核中赋分。
(2)林业旅游开发举措不多。
一是我局已于2023年11月组织召开《金紫山-浒山水库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评审会,邀请相关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规划编制服务单位已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正式规划文本已提交,下一步,将以两个规划为引领,引进更多森林康旅项目落地,推进我市森林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是2024年1月,我局已与舒城县林业局、万佛山森林公园对接,两地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磋商,达成了拆除拦网,共同开发的共识,4月份,我局与舒城县林业局进一步对接,敦促尽快拆除拦网。
(3)落实林长制日常工作有瑕疵。
整改后,后续会议记录本及相关材料按年度规范记录、整理,安排专人保管。
6.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弱项问题。
(1)企业改制不彻底。
一是按照国有企业管理相关规定,成立和完善润森林业有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健全企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学习,提高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是抓好职工队伍建设,保障润森公司各项管理有人抓。为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正常运行,申请主管部门批准,新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公司人员不足问题。
三是围绕企业经营效益和抗风险能力,建立林木种苗市场信息网络,加强与林木种苗行业主管部门和林木种苗企业的联系;以市场为导向,认真扎实制订年度企业生产计划,有计划、有目标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利用公司优越的生产条件,降低苗木生产成本,抓好成本核算;大力推广应用优良林木品种和种苗培育新技术,提高林木种苗培育质量,通过种苗质量和价格提升市场竞争力;改变经营理念,按照企业经营模式积极开展市场营销,做好公司林木种苗信息宣传和产品推介。
四是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强化生产经营和运营管理,实行公司法人负责制,建立公司财务、种苗生产、市场营销、生产技术、综合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安排企业部门管理负责人,按照公司年度计划和管理制度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生产体系。
五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润森公司财务管理,配备专职会计、出纳,依法、依规管理公司财务,规范财务账据,加强财务档案管理。
(2)保密工作有瑕疵。
一是组织职工参加2023年度保密教育线上培训,提高职工的保密意识和技能水平。
二是安排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做好保密重点岗位的安全管理,对非涉密计算机贴上“禁止处理国家秘密信息”提示,保密计算机安装防毒软件,专人管理专人使用。
三是加强涉密文件管理,建立涉密文件台账,及时登记,规范了涉密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销毁等环节。
四是组织专人,开展保密工作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结果纳入年度考评体系及时整理保密工作资料,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规定归档,做到资料详实完整。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7.针对内控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目录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是修订完善了林业局财务、公车管理制度等内控机制,强化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企业的监督制约。
三是严格远方公司监管,执行质保金由相关单位先将质保金汇入我单位账户后才给与合同结算的程序。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远方公司将严格控制并规范使用项目建设管理费用。
四是加强林业项目奖补申报材料审核,把严质量关。对按要求补植、整改的奖补项目开展复查,复查合格后,向财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申请拨付未兑现的奖补资金。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动性,确保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8.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问题。
(1)滥发津补贴现象突出。
一是强化监管,加强对津补贴发放的监督管理,规范申领、审核和发放流程。
二是驼岭林场参照林业局自备车交通补贴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防火宣传车制度,严格防火宣传费用管理。
三是对相关具体的问题,逐一核实,及时处理:驼岭林场4名停薪留职人员均已于2024年1月前到岗上班;对驼岭林场4名停薪留职人员2021年7月-2022年3月发放的工资和应急值班补助,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情况安排追回上交;已追回上交驼岭林场2022年度考勤奖励;已停发抽调人员乡镇补贴和浮动岗位津贴,严格控制抽调人员使用,完善相关程序,按照工作需要进行工作调动;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
四是安庆市林业局、安庆市资规局、安庆市林业科技创新研究院借用人员,继续按照宜林长办函〔2020〕18号、庆驻资源规划纪监函〔2023〕62号、宜林长办函〔2022〕16号等文件执行。
五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2)差旅费管理缺失。
一是健全、细化、公开差旅费、自备车报销制度,规范报销流程,严格审批。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严肃财经纪律,严格细致报销核查。
二是对涉及的问题,逐一核实。超出报销的部分费用按要求退回。
三是加强驼岭林场自备车使用管理,规范自备车使用与费用报销,按规定结算,严格审批流程。
(3)工会活动违规问题突出。
一是2023年11月,林业局工会联合会召开会议,学习了工会法及相关文件,增强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确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职工疗休养等活动。
二是适当压缩活动,2023年度春秋游活动取消安排。
三是违规发放资金已退回。
四是润森公司在职职工春节慰问金已退回。
五是当年度职工疗休养活动人数未超本单位工会会员人数三分之一。
六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9.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问题。
(1)伪造劳动关系缴纳保险。
通过仲裁剥离相关人员与驼岭林场劳动关系,加强业务学习和规矩意识学习,防止此类行为发生。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2)部分财务支出真实性存疑。
一是森林防火彩旗数量由各林业站逐一核实,签字盖章,林业局安排检查,确保彩旗数量一致。
二是森防站已组织补充完善有关乡镇(林场、保护区)领取松材线虫病防控宣传材料手续,有关林业站负责人或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三是森防站召开站务会议,研究制定物资材料采购登记管理制度,长期坚持。
四是驼岭林场经过核实,相关问题是店家笔误,并加以改正,将加强审核与监督。
(3)票据管理不当。
一是森防站已找回原发票,发票号no70846038,分管领导已签字,森防站相关人员已证明签字。
二是森防站将原发票补充到原报销存档材料中。
三是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已出具证明,润森公司及时打印税务缴款完税证明。
(4)国有资产管理不善。
现已补齐现有租房合同,下一年度按规定上报国资委审批。未收房租正在履行司法程序,诉状已到潜山市人民法院。将持续跟踪进度。
10.针对财务审核把关过于宽松问题。
(1)无人审批、审批滞后问题突出。
一是已按要求补齐审批手续,将严格执行财务相关审批制度。
二是印发潜重防指办〔2021〕9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春季枯死松树清理费用兑付工作的通知》及清理费用核算表。
三是森防站负责人在清理费用核算表上签字,站内工作人员证明签字。
四是远方公司按照整改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相关审批制度,财务审批人先审批后支出。
(2)多付款项。
一是2021年测算驼岭林场个人所得税税额为84012.96元,实际发生个人所得税额53726.91元,因当时税额测算失误,多出30286.05元,发现后上交国库中心。
二是已到税务机关核实,2019年驼岭林场瞭望哨及作业用房项目发票税率没有疑问。
三是润森公司已整改,多付挖机费已追回。
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
11.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严重打折扣问题。
(1)预算资金管理不严。
一是2023年11月15日退回预算资金到国库支付中心,凭证编号:95021180,退还金额:91.0773万元。
二是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坚决执行“三公经费”的规定,坚决按照预算执行。
(2)附件资料不规范。
一是润森公司正逐步完善整改佐证材料,今后工作中完善大额支出结算依据,额外承担的调机费,安排追回上交。
二是驼岭林场吸取教训,今后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时,确定专人收集并保管好相关佐证材料;天柱山林业站已补充完善相关明细。
三是加强对基层站所财务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报账程序,同时对报账材料加强审核。
四是对相关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3)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一是驼岭林场规范工资发放,坚决改正错误,扣回多发工资。
二是2023年12月5日润森公司已向市林业局呈报清理17.82万元马挂毯厂存货、前期经营周转金32.98万元,经市林业局2023年12月29日党组会议研究,对润森公司的报告内容,同意核销。
(4)未按规扣缴。
新进职工2人为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归省发放。未能及时扣缴个人承担部分,后在发放基础性绩效时一并扣回。以后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5)涉嫌逃税、坐收坐支。
润森公司正逐步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6)固定资产采购管理不规范。
一是2023年10月,板仓保护站按国资登记要求,将标本贮藏柜等录入国资系统。
二是下一步将组织采购经办人员,由相关科室开展采购工作培训,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规范固定资产采购管理,提高单位管理水平。
12.针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力问题。
(1)采购询价造假普遍。
一是已将相关自然保护地项目采购合同改正,要求经办人员认真学习业务,加强资产管理检查,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将错误信息修改。
二是森防站召开站务会议,研究制定采购询价制度,长期坚持。按采购制度执行,做到电话、网络、实地询价3家以上。
(2)审计走过场。
驼岭林场对两期扑火营房改建工程项目材料进行了再审核,开展警示教育,加强业务学习,今后强化工程项目监管力度。
(3)未按合同约定结算。
一是通过对湿地中心有关项目资金的梳理,明确了质保金的具体金额和扣除情况。
二是湿地中心与相关部门达成一致,确定了质保金的扣除标准和程序,确保了资金管理的合规性。
三是驼岭林场今后加强学习,严格执行相关程序,举一反三,加强工程项目执行和监管力度。
四是润森公司已整改,质保金已追回。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3.针对“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标对表中央及省委、安庆市委、潜山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文件精神,聚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和支部提升行动。
二是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传达了潜山市纪委监委文件潜纪发〔2022〕5号《关于印发<违纪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并针对林业局做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片,2024年1月9日,召开党总支党员大会,传达学习潜纪通办〔2023〕12号、13号文件精神,教育大家“知敬畏、守底线”。林业局原主要领导代表原班子成员在党员大会上做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原因,认真进行了整改。
四是压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林业工作各个环节,由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对照分管工作性质、岗位特点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措施,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
五是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党组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基层单位教育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作用,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谈心谈话”、纠偏提醒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的监督制约。
(2)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一是市林业局已请示市纪委监委,安排纪检联系人,协助派驻纪检组开展日常监督、核查等工作。
二是对林业系统疑似职称评聘造假问题进行了核查,已按规处理。
三是在职称评聘过程中,开展了全过程监督,确保职称评聘公开、公正、透明。
14.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担当作为不够。
一是对林业局现有的组织结构进行了审核和评估,根据实际需要和工作流程,进行了组织结构的重新规划,调整部门设置、职能划分等,使其更符合潜山林业发展战略和工作需求。
二是推进下属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制定了《关于印发潜山市林业执法中队整合方案的通知》,对现有执法力量进行整合,通过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对人员进行适当的精简和优化,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已经完成人员公开遴选工作,17名同志(含11名抽借调人员)已进入局机关工作,其余部分抽借调人员通过下沉到基层林业站担任负责人、就近安排等方式,进行了逐步消化,人岗分离问题有所改善。
四是积极与组织部、市委编办、人社部门沟通、协调与合作,进一步加大林业队伍建设力度,增加新招聘人员数量,促进林业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提升林业干部队伍行政能力和科技服务保障能力。
(2)评先评优导向作用不明显。
一是重新审核了林业局评先评优的指标和标准,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林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先表彰工作的通知》,规范评先条件、标准、范围等内容,建立了公正、透明的评先评优机制。
二是建立了奖励激励制度,引入多元评价机制,关注员工发展,把评先评优与员工关注职业发展需要联系起来,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注重个人成长和发展。
三是印发《市林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对应不同的岗位,有明确的职责和权责分配。制定了《市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竞聘及岗位晋级实施方案》。
(3)规矩意识不强。
一是审查和完善了林业系统组织内的规章制度,加强了对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的监督和管理。
二是加强了规矩意识教育。对工作调动的林业执法大队原教导员、驼岭林场原场长,已经将二人工资关系转到现在任职单位。
三是局领导班子开展自我批评,派驻纪检组强化日常监管。
15.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1)执行人事制度不严问题突出。
一是完善了林业局人事制度,建立了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
二是通过遴选、鼓励到基层任职、职称评聘倾斜等方式逐步解决人岗分离人员13名。
三是制定了具体的轮岗交流计划,建立了交流过程中的评估与反馈机制,确保轮岗交流的推进具有可行性和实效性,在2023年12月份人事调整和执法中队整合过程中对包括源潭中队、杜埠中队两名中队长在内的30人进行了岗位调整。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将人岗分离和轮岗交流等要素纳入考核指标。
四是已经对林业站王某某等5人逐一核实调查,辞职的按照辞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严。
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纪律教育培训和下属单位考勤管理,制定严格的考勤管理制度。
二是建立长期病休假管理机制,明确病休假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三是明确禁止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加大监督力度,对违纪行为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2023年12月,在全系统开展“投资任职情况自查”,未发现违规经商办企业人员。
四是逐一核实相关问题,对有关单位考勤制度、请销假手续不规范的予以完善、规范,对相关林业站值班不在岗情况进行了通报和处理,督促相关林业站个别职工在其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返岗上班,相关人员已经将相关企业注销、变更股权。驼岭林场、林业执法大队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加强职工管理,严肃了职工纪律意识。
五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当事人作出书名说明。
16.针对党建工作弱化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一是结合主题教育,在党员大会上、党员活动日、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以及平时的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和思想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和政治觉悟,提高党员对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的认识和自觉性。
二是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指导基层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基层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规范。
三是完善组织生活会议制度,制定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明确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议的程序和内容要求,提高了会议质量和效果,鼓励相互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详细的议程和会议纪律。
(2)党员管理不到位。
一是完善了党员管理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二是完善了党员档案管理,及时更新了党员台账、党员政治生日台账、困难党员台账,及时将党员信息录入安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虚拟专用网。定期对党员档案进行更新和审核,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可靠。
三是加强与上级党组织的沟通协调,确保党员关系转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是对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技能,推动了林业局党务管理的落实和有效运行。
五是开展自查自纠,将执法中队个别党员的党员关系转接至属地党组织,对未参加组织生活的个别党员,要求其提供思想汇报,并给予批评教育。加强与属地党组织工作衔接,对部分不在本地的党员,在尊重其本人意愿的情况下,帮助他们将党员关系转接到常住地党组织,以方便他们参加组织生活。
17.针对巡察及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上轮巡察反馈整改后尚有的6项问题已整改落实。
二是对审计指出的两名职工报销交通费的问题,重新进行了核查处理。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林业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凯发一触即发的联系方式:电话0556-8931627,邮寄地址:潜山市梅城镇皖国路23号,邮政编码:246300,电子邮箱:616411952@qq.com。
中共潜山市林业局党组
2024年5月13日